CHINESE MINZU ART
2025年第4期
2025年第4期
《中国民族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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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MINZU ART
水书的书法意味表现
——水书传承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价值探索
文/图:韦宗林 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教授、书法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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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围绕“水书能否作为书法艺术来表现”的问题展开。文章通过水书书写的形质元素、水书书写的美学特点、水字书写的意味表现等方面探寻理论依据,运用对比分析、图像佐证、文献考证等方法进行探索。研究认为,水书作为中华文明的组成部分,具备中国书法形质与神采相统一的美学理念,可以探索性地进行书法艺术尝试。这既是民族文化创新性发展的需要,也是满足民众审美需求的体现。
关键词:水族;文字;书法;探索
水族主要分布在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及周边市县,人口仅有50余万。水族文字以及用水族文字书写的水家典籍都称为“水书”(图1)。掌握水书的人被尊称为“水书先生”,他们是水族社会的知识传承者,享有崇高地位。水书文化与中原古文化有着深厚渊源。2006年,“水书习俗”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22年,《贵州省水书文献》成功入选《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标志着水书的世界性文化价值得到认可。
水书书写能不能向书法方向尝试?这是本文探讨的核心问题。中国书法历经几千年发展,凝聚了历代文人的美学理念与艺术实践。若将少数民族文字简单地以毛笔书写,便称之为“书法”,显然缺乏理论依据。本文认为,水书具备向书法艺术发展的可能性,但绝非简单的形式模仿。真正的书法创作需要深入理解并融入中国书法的美学精神——不仅追求形质之美,更要体现神采意蕴。因此,水书的书法探索必须建立在对传统书法理念深刻把握的基础之上。
水书若要进行书法艺术探索,需要具备相应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条件。技法层面的积累属于实践范畴,本文不作详述。关键在于厘清以下三个理论问题:其一,水书的字形结构是否蕴含审美要素?其二,水书的传统书写理念能否与书法的神采追求相融通?其三,水书能否呈现书法艺术的审美特征?这三个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水书进行书法艺术创作的认知前提。
书法离不开书写,而书写不完全是书法。书法是书写的美化和艺术化,为此,我们还得从文字与书写角度切入。
图1 水书
一、水书在中华文明谱系中的基因地位
水族是我国56个民族中的一员,历史上水族社会以水书作为精神支柱,凡重大节庆祭典都依水书行事,平时的婚丧、营造也必须有水书先生依照水书主持,甚至连农事、出行也希望得到水书先生的提点。水书相当于水族的百科全书,主要以天干地支、阴阳五行、九星八卦、二十八宿、四时方位等内容进行推测,分为占卜卷、营造卷、丧葬卷、婚嫁卷等各类典籍。水书先生通过对行事的时间空间进行推测以趋吉避凶。水书的行文体例,基本上是:时间+方位+诸事+吉凶,这与我们现在看到的甲骨文行文体例类似。水书有自己的历法推算,按照历法,水族的年节不是春节,而是农历的八月秋分时段,是稻谷成熟的季节,这印证了许慎《说文解字》“年,谷熟也”的诠释。水书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古代哲学、人类学、社会学、文字学等多方面的研究价值。
水书文字是中华文化母体的子系统,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在文字上的体现。水书有2000多个单字,其起源可追溯至文字发展的早期时期,与古代中原文化存在密切关系。[1]水书的象形结构与甲骨文、金文高度相似(图2)。甲骨文是我国目前发现最早且已经成熟的文字,水书并不是甲骨文被发现以后借鉴甲骨文而创造的文字,而是在甲骨文1899年被发现以前就有了莫友芝(1811-1871)先生对水书的接触与研究,[2]这说明水书在甲骨文被发现以前就已经存在。从文字构形探究,水书造字法与汉字体系也高度契合,可揭示水族文化与华夏文明的共同基因。例如,水书的象形、会意、形声、假借等造字法与甲骨文一脉相承。清代金石学家莫友芝曾指出水书文字“或反写、或倒写、或改形”,但其核心逻辑与汉字一致。20世纪40年代,民族学家岑家梧提出水书与甲骨文存在“姻缘关系”[3]。经过近年来的进一步研究,这一观点得到充分印证。甚至有专家认为,水书是一种比甲骨文更早的远古文字,[4]虽然此观点值得商榷或需深入论证,但水书与古华夏文字符号存在形态关联,为中华文明探源提供了活态文字资料逐渐形成共识。
图2 水书与古汉字部分同源文字
中华文明的多元一体格局在水书中得以体现。水族先民在传承华夏文化母体的过程中,一方面固守母体文化形态,另一方面根据文化环境观察事物的视角不同而对文字符号做出独特的表达。比如“中”字,作为名词,甲骨文和金文的表达,是有旗杆并有族徽飘带的地方为中心;而水书则表现为四面归拢的地方为中心,这与《甲骨文字典》“中间,相对于左右、上下而言”释义相同。再如“风”字,风是看不见的,甲骨文借“凤”音表达;而水书则是抓住风无形且横向流动的特点来造字。又如“久”字,《说文解字》释为“从后灸之,象人两胫,后有距也”,本指“灸”,后借音指时间;而水书的表达,则是相隔两点的时间距离(图3)。水书文字的统一性(如文字形态的一致性)与多样性(如观察视角的独特性)体现了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特点。水书有一些与甲骨文字构型不同,但造字的逻辑内涵一致。两者造字初始的逻辑内涵就是:把握事物的特征、用线条简练勾勒出事物的符号意义。这种文字符号最终“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或“视而可识,察而见意”。水书的传承机制通过“口传心授”与“手抄文献”的结合,固守着先辈留下的文化根脉,保留了稳定的基因链条。由此让今人看到文字初始时期的文明基因,成为水族属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见证。
图3 水书文字的独特视角
二、水书的书法形质
用水书进行书法尝试,首先看水书是否具备书法的形质基础。书法的形质,与神采相对应。[5]中国文字之所以称其为艺术,重要的构成要素(形质元素),一是文字本体,二是工具使用。这是书法界的共识。当然,技法也属形质,但技法也是通过工具对文字的使用而产生的方法,不属于形质的物质要素。下面将水书与古汉字作形质比较。
1. 文字构型
水书与甲骨文同根同源,都植根于古老的华夏文明,从文字构型的角度看,两者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水书采用单体表意方块字的形式,运用象形、会意、形声、假借等手法,[6]这与古汉字的造字原理完全一致。在书写规则上,水书更是处处体现着与汉字相通的美学基因:无论是笔画层面的起笔、行笔、收笔,以及直行、转折、弧形等运笔方式,还是结构层面笔画与笔画、笔画与部件、部件与部件之间的组合关系,乃至布局层面单字结构、字距行距、整体章法的空间安排,都与汉字书写规律高度一致。这些构型特征不仅是技法规范,更承载着对自然万象和人间百态的深刻理解,因为文字作为一种符号形式,本就源于人类对世界的感知与表达。正因如此,既然甲骨文、金文这些古老文字能够成为书法艺术,那么拥有相似构型基础的水书,同样具备独特的书法艺术价值。
2.书写工具
根据出土文物鉴定,甲骨文时期就已经有用笔书写而未刻的迹象。先秦以来大量的简牍帛书出现后,中国书法长期使用毛笔。水书的文字书写,从古本水书看,早期是用竹签笔,而大量的典籍所用的工具也是毛笔。毛笔性柔,可吸墨,表现力丰富。书写过程中的缓急轻重、收放提按、走势趋向,都会出现枯湿浓淡、虚实瘦润、开合疏密等等不同效果。正如蔡邕所说,“唯笔软则奇怪生焉”[7]。汉字书法之所以能成为一门艺术,毛笔的神奇表现力居功至伟。水书的书写同样使用毛笔这一工具,从工具属性上看,它天然具备了艺术表现的可能性。然而,由于历史和社会条件的限制,水书先生作为民间智者,其所处的教育环境和传承规模都相对有限,他们的文化知识主要集中在水书典籍的范畴内,难以与汉文化体系中受过系统教育的文人相提并论。因此,现存的水书书写作品虽然也体现出明显的审美追求,但在整体的书写美感和艺术性上,尚未能达到汉字书法的艺术高度。尽管如此,这并不否定水书书写本身的艺术潜力——毛笔这一工具所蕴含的表现力,始终为水书的艺术化发展保留着可能。
书写工具除笔以外,纸也会影响书写效果。而纸出现之前,水书也是写在竹简上的。清代莫友芝在其《红崖古刻歌》的注中提到水书时说:“吾独山土著有水家一种,其师徒相传,有医、历二书,云自三代……其初本皆从竹简过录”[8]。另外,从水书的“书”字与古汉字的“典”字看出,竹简作为书写载体是一致的(见图4倒数第3字)。纸张出现以后,水书作为水族珍视的文化宝典,其抄写自然要选用上乘的纸张。从现存古本来看,水书大多使用三都水族自治县邻近的丹寨县石桥纸。这种纸采用传统手工技艺制作,以构皮麻和杉根为原料,其制作工序与《天工开物》的记载高度吻合,纸质洁白柔韧,当地称为白皮纸,也叫国画纸。石桥纸浸润度适中,曾受到王振中等贵州著名书画家的青睐,2006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已成为国家图书馆指定的古籍修复专用纸。据考证,当地留有唐代造纸作坊遗址,可见造纸历史悠久。在水族聚居区方圆数百里的范围内,石桥纸无疑是最佳选择。丹寨县本身就有水族聚居,加之纸张品质优良,水书先生自然没有理由舍近求远去寻找其他地区的纸张,当地民间的族谱抄录和文人书写也都选用此纸。
图4 水书会意字比较
在墨的使用上,水书先生与当地文人一样选用墨锭研磨;砚台方面,条件好的会使用优质砚台,条件有限的则用当地烧制的土碗代替。尽管在器具的精致程度上有所差异,但水书先生使用的这套书写工具——纸、墨、笔、砚,与汉字书写的文房四宝本质上并无二致。
文字与工具,是书法成为艺术的两大核心要素。水书的文字构型源自古老的汉字体系,书写工具又与汉字书法完全相通,这两个要素可以说与生俱来,是中原古文明在水族地区的延续。由此可见,水书书法的物质基础已经完全具备,为其艺术化探索奠定了坚实的形质基础。
三、水字书写的观念特点
如果说文字与工具是书法成为艺术的外在条件,那么书写观念则是其内在动因。纵观历史,每个时代的书写意识都深受当时主导思想观念的影响,不同时期的文化精神统领着那个时代的书写风貌。评判书法艺术价值的标准,正在于其书写形态能否体现所处时代文化观念的精髓——这也是书法艺术内涵生命力的根本所在。中国书法之所以能成为一门独特的艺术,正是因为它深深植根于中华传统文化的沃土之中。书法艺术融汇了儒、道、释、法等诸家思想的精义,通过笔墨的起承转合,将神、气、骨、肉、血等生命气韵精妙地传达出来,最终形成了今天博大精深的中国书法艺术体系。
以当代书法的标准来审视,水书的书写观念相对单一,主要根植于神本信仰,缺少儒、道、法、释等多元思想的融入,这与水族社会的历史发展轨迹密切相关。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水书缺乏艺术价值。我们不妨回溯汉字的发展历程:在先秦诸子百家思想体系形成之前,甲骨文和商周铭文也是在神本观念的主导下诞生的,但这些古老文字早已被公认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直到今天,当代书法家仍在持续创作以甲骨文、金文为表现形式的书法作品,且不乏精品力作。这充分证明,神本观念作为书写的精神内核,足以孕育出艺术之美。从这个角度看,长期在神本观念浸润下的水书书写,天然地承载着与上古文字相通的艺术基因。
水书在书写观念上呈现出鲜明的特点:庄敬与肃穆、讹变与神秘、坚守与融合。这三组特征中,字形讹变属于文字学研究的范畴,而庄敬肃穆的书写态度、坚守传统又兼容并蓄的文化姿态,都与书法艺术的核心要素高度契合。这些特点不仅体现在水书的外在形态上,更深层次地融入了其书写意蕴之中,形成了水书独特的艺术气质。
1.庄敬与肃穆
古人早期对文字的书写,其观念并没有我们今天书法的概念。民族古文字如此,古汉字亦如此。诸子文化前的古文化主旨,是万物有灵观念和阴阳八卦思想,《易》八卦的出现是万物有灵观念的智慧高峰,这一时期可以统称为神本观念时代。它与百家争鸣的诸子文化即人本文化相对应。神本文化观念下的书写意识,视文字为沟通天地神灵的中介,视文字为神圣。比如早期的钟鼎,它是祭祀天地祭祀祖神的祭器,自然就成为群体观念的重器。如果在其上附铸文字,必须让神灵悦纳才会获得庇佑。同时还要告示后代保持这种态度。这就是所谓“子子孙孙永宝用”的观念传承。而后代看到这些重器,从形制到文字,都必然认为这是先祖的旨意传承。先祖早已归天化为祖神,而重器上的文字当然就是神的旨意了。无论敬神奉神,还是娱神悦神,书写文字都必持敬畏虔诚的态度,草率应付则是对神灵的亵渎。在此毕恭毕敬的态度下书写和铸造出来的文字,自然是庄敬与肃穆的气韵。
中国书法真正有艺术的自觉,那是在汉代以后。[10]而在秦以前,书写的美观性与实用性紧密联系。但这并不是说,从甲骨文到秦之间就没有书法美的元素,而是没有从实用性中分流出来而已。文字符号的使用从商代算起,到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人本观念出现时期,应有上千年之久。这种神本观念,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更不用说神本观念形成体系的夏以前时期了。因此,肃穆庄敬的意味可以说是书法成为艺术的底色。
水族社会中的水书先生,其书写一直在践行着这一态度。所表现出来的正是这种气韵。这种气韵原本是神本观念统领下的状态,却暗合了书法艺术最初始的基本气质。后人抄经书所谓的“净手”,也是在这种态度下书写出来的效果,也要契合这种气息。
2.讹变与神秘
在水书发展历程中,由于未存在钦定的统一规范,而是民间遵照先贤文字体势世代抄录典籍、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所以,难免字形讹变现象比古汉字更为严重。加之部分文字存在反向侧向等书写,进一步加重了水书的神秘莫测。而这一现象的存在,并不是某个水书先生任意杜撰,而是这种水书神秘文化长期积累形成,并逐渐得到水书先贤群体的逐渐认同而保留下来的结果。
变化是为了方便实用,抑或无意讹传,但变化必须得到认同。变化而得不到认同的用字,会在传承过程中被摒弃;变化而得到认可的将在传承过程中被吸纳,最终形成讹变的固有字形。水书的字形讹变,除了书写水平不一或者工具变化等客观因素外,还有其主观因素,即变化是为了增添神秘感。人类世界与鬼神世界有所不同,神秘莫测方显神意的高深莫测。水书书写的典籍本身就神秘,这正是神本观念主导下的书写意识习惯。文字学中字形讹变的这一规律,在水书中得到充分表现。而讹变是手段,神秘才是目的。也可以说,这是水书先生长期书写意识所决定的。
在这种书写意识的执着追求下,经过不断地践行、不断地验证,往往在书写过程中出现意想不到的神奇效果。这种确定性的追求与不确定性的意外惊喜,恰恰是书法艺术的精髓所在。可以说,水书是从另一目的出发,却无意中契合了书法艺术所追求的独特韵味。
3.坚守与融合
水书的传承自古以来都采取秘传方式,只在同宗同道之间传授,轻易不示于外人。在运用与传承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先祖流传下来的整套观念与仪式规范。水书拜师授徒有着庄严肃穆的仪式:首先要祭拜水书先师陆铎公,祭品通常包括六条鱼、六杯酒、六副崭新的碗筷、六张新制的草凳,以及糯饭、甜酒等物,有的地方还要准备肉和豆腐,同时须摆放水书典籍与文房四宝。仪式中,水书先生诵读专门的祝词祭拜陆铎公,学徒则要向陆铎公和水书先生行跪拜大礼,整个过程庄重严肃,不可随意。这种拜师礼制与古代儒家传统相似,水族人对陆铎公的尊崇,正如对先师孔子一般。学徒拜师后,需一直跟随先生学习并参与各种祭祀、禳灾活动,通常要历经十几年甚至二十年才能逐渐出师。正是这种严格的传承方式和水族社会对水书的深切尊崇,使得千百年来民间水书的面貌基本保持不变,也成为忠诚传承先祖意志的根本保障。这种尊崇先祖、守望传统、坚守旧制的文化意识,至今仍深深根植于水书先生的传承和书写之中。
在坚定守护传统的前提下,水书也展现出适度的融合姿态。其坚守主要体现在文字构型层面,而融合则主要表现在笔法技巧上。随着时代变迁和与主流文化交流的增多,水书在后期出现了楷化现象,[11]其中对汉字楷书笔画提按、起收等书写规则的借鉴尤为明显。然而,水书的自源文字在构型上始终固守原有形态,历经千年而不变。无论是坚守传统还是融合创新,都需要在水书传承群体中获得广泛认同,而这种认同的达成并非易事。因为在水书文化中,坚守是本体,融合是应用——只有在不改变文字根本的前提下,技法上的变通才能被接受。这种“体用”关系的把握,正是水书在传承中保持活力又不失根本的关键所在。
中国书法的要义之一,也是在变与不变当中得以表现和发展。守望传统、坚守正统,是书法传承不变的重要特点,也是中国书法艺术深厚底蕴长期不变的前提。融合求变,则是在书法技艺具备坚实基础以后书法家尝试突破的探索,古称通变,未通则难变。变也是渐变的、局部的、有传承功底的,并不是随意妄变的涂抹,更不是对传统经典的推倒重来。
水书的坚守与融合,重在坚守,适度融合。以坚守为主、融合为辅。由此可见,水书书写具有书法遵循的规律。总之,水书作为华夏文化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其书写意识传承着古代文化的基因,具备与中国书法艺术表现观念相关联的可能。
四、水书书法的艺术表现
用水书进行书法尝试,是近年来的事。一直以来,水书书写没有上升为书法艺术,其主要的原因,除了缺少儒、道、释、法等文化观念的滋养以外,关键是水书传承渠道相对封闭,传承的规模很小。虽然水书在水家人心中的地位崇高,但水书先生的数量不多,彼此交流少,即便有交流,更多的也是书写内容与实用功能方面。当然,哪个水书先生的典籍写得工整美妙也会得到推崇,但是对推动文字书写向艺术化方向发展的动力始终不足。相比汉字书写,在主流社会中有科举推动,有体量庞大的文人群体导向,有长时期各种文化观念的精神孕育,加上是表意方块字的基因及书写工具,其书写上升为艺术成为必然。虽然水书没有自然地成为书法艺术,但是水书天然具备构型与工具的形质基础,又有部分古文化观念的长期孕育,只要遵循书法艺术的特征进行探索,也是有益的尝试。
中国书法,是用文字书写表现审美意趣的艺术。其中的文字书写,包括文字内容在内,都是手段。而表现出来的美学意味,才是其艺术的目的与价值所在。无论想表现什么样的书法神韵,都要遵循主体性与传承性的统一,形象性与意象性的统一,审美性与文字性的统一。这是书法艺术应有的特征。其中的主体性、形象性和审美性,是艺术的共性特征,加上传承性、意象性和文字性的统一,才是书法艺术区别于其他艺术的特征。若将水书书写作为书法艺术进行尝试,也必须具备这几个特征。
1.主体性与传承性的统一
艺术的主体性,其核心在于不可复制性,即唯一性。这种唯一性贯穿于艺术家的创作、艺术品的呈现以及欣赏者的感受之中。书法艺术不仅具备这一特性,更加强调传承性——注重传承脉络,强调继承脉络的清晰性。只有当主体性与传承性达到有机统一时,才能称之为真正的书法。
在书法领域,传承性远比主体性更难把握。一件缺乏清晰继承脉络的书写作品,即使看似独特、不可复制,也不能称之为书法——正如未学过书法的人所写的字虽有其独特性,却终究是未入门的字。审视书法作品,首先要看它的继承脉络:继承的是哪位书家或哪部经典的风格,出处从何而来,对经典的把握水平如何,这是首要的评判标准。在主体性与传承性的统一中,传承性是第一位的,这不仅是欣赏者需要面对的第一个问题,也是书写者绕不开的第一个关隘。然而,传承经典并非照搬照抄——照搬照抄只是临习阶段不可逾越的门槛,真正的传承是在反复临习和揣摩经典的基础上,归纳出经典的艺术特点,长期反复练习,做到心手相应,古人称之为“通会”。在水书的书法尝试中,同样要先对《水书》中的佳作进行深入临摹,体会其鲜明的书写特点,揣摩其中有利于艺术表现的可能性,唯有如此,才算契合书法的要义,具备创作的基础。
主体性彰显的过程,就是求变的过程。书法艺术创作既要有扎实的经典基础,又要具有书家个人的艺术表现,但这不等于将书法经典中的元素生硬拼凑——这种新瓶装旧酒的方式不算创作。在这一层次,主体性的重要性凸显出来。这种主体性表现并非书家的主观臆造,而是借鉴其他经典的某些元素进行适当融合。借鉴哪个经典、借鉴多少,这是书家的主体性选择,其中必有提炼:撷取韵味相近的特点,成功可能性大;撷取韵味相反的特点,成功可能性小。水书类似甲骨金文,书写意识和文字体式与之相近,因此水书的书法尝试宜从甲骨文和金文中选择风格相近的经典进行借鉴。水书楷化后,文字体式趋于多样,若在临摹阶段选用楷化以后的《水书》,亦可学习水族古文字以外的某个书法经典,然后将其与汉字书法中气息相近的经典相融合,当然这必须建立在扎实的汉字书法基础之上。
书法领域里这两者的有机统一,是传承意味鲜明与主体意味清晰的有机统一,而非传承意味与主体意味各占一半的简单拼凑。一件成功的书法作品,既要有扑面而来的经典韵味,又要有适当的新意和独到的艺术意蕴,两者的融合应是自然和谐的。水书书法尝试也应追求如此境界。作为书法尝试,不仅要让水族同胞尤其是水书先生接受,更重要的是要充分体现书法特质,获得书法群体的认可,至少要让人看到这是认真的书法尝试,而非故弄玄虚。
2.形象性与意象性的统一
凡是艺术都有形象性。对于书法艺术,其形象的含义,显然不像美术的形象,也不像文学的形象,而应该有它独特的含义。那么,书法的形象,无非就是文字的符号形象。书法更像音乐,只有音乐符号与旋律形象。这其中涉及形象与形象性之别,此处不再赘述。而书法艺术,以意象性来概括更为恰当。
这种意象性,应当包含“象-意-意象”的关系。简单理解,象,则指物象;意,则指意韵;意象,则是由物象形式而产生的意韵价值。书法的文字载体,发展到今天已经是抽象化了的文字符号,没有具体物象可言。文字中的象形字,也是抽象的象征,线条比绘画更加简练。这是典型的“立象以尽意”。[12]
对书法形象的理解,应从意象性入手。这包括从章法到结构,乃至笔画。以笔画为例,“横如千里阵云”[13]。横,是笔画形象;千里阵云,是妙笔令人联想到的物象;而其中蕴含的意象,我们可理解为“宽博、坦荡、从容”。“宽博、坦荡、从容”是由物象形式而产生的意韵价值。正是意象性的体现。又如“竖如万岁枯藤”,是竖的妙笔让人联想到万岁枯藤之象,而由此领会到的“高古、苍劲”才是此象之意,才是它的艺术意象。
抽象的文字书写,能做到象中有意、意中有象、以象见意,是书法的玄妙所在。书法要从笔画、结构、章法等技艺的综合表现,来体悟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的生命律动,这是书法的形象性与意象性的统一。水书中的象形字有一定比重,对此必须有清醒认识:图形文字毕竟是文字,它与绘画有质的区别。象形文字是线条简练的象征表达,这种图像文字同样有“立象以尽意”的内涵,绝对不是画出来的,是写出来的。水书书法尝试,应具有意象性的认知,并基于此认知不断揣摩和实践,要从笔画、结构和章法等方面注入书法理念,才能进入意象的佳境,达到形象性与意象性的统一。
3.审美性与文字性的统一
审美性是所有艺术的共性。作为书法艺术,它必须与文字性相统一。这是书法艺术的特性。
书法的审美性,与其他艺术大致相同。不同的是,书法追求的是一种韵味美,给人的感受也是一种意味的感受。它不像文学那么强烈,能让人或悲或喜。书法艺术给人的感受是韵味悠长的,是深入人心的。它是通过文字书写让人感受到自然生命律动的气息,它既是文字本身,又是文字以外的意味。品味书法的高境界,往往在字形以外,正如张怀瓘所说:“深知书者,惟见神采,不见字形。”接着他又说:“文则数言乃成其意,书则一字已见其心。”[14]可见,文字是载体,审美是目的,二者的有机统一才算书法。
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一个民族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文字性,应该是本民族的文字规律,包含书写习惯、字法笔法规范等。有文字的民族都有其文字体系,文字的法度是严肃的命题,必须遵守。书法领域中,错字别字漏字,乃至字法笔法错误,均视为硬伤而直接被否定。时下在民族文字的书法尝试中,有些作品具备多少书法理念和水平那另当别论,而为了迎合新词内容去臆造文字,无中生有,甚至堂而皇之地展出,造成本民族文字释读与研究的边缘化,也造成了艺术意味的边缘化,此风可休矣!艺术可以随心所欲,但前提是不能逾越规矩。书法家特别是书法先贤们在用甲骨文、金文进行书法创作时,甲骨文、金文时期没有出现的文字他们一律不用,这种严谨的态度是一种历史文化的责任担当。
追求美、体现美,是艺术的本质。但书法是文字书写规律之内的审美追求与探索,突破文字书写与发展规律这个底线,就不再是书法艺术。水书由于是水族民间传承,其中有大量的异体字,但只要是水书先生们认同的异体字,或者是水书典籍里有依据的文字,在书法创作中可以运用。这符合中国书法艺术的用字规律。脱离文字性的书法审美是不存在的。因此,在水书书法的尝试中,审美性与文字性的统一是又一个不可或缺的特征。
由此观之,水书作为书法意味表现,在遵循书法艺术特征的前提下,可以积极尝试。
五、结语
民族古文字,作为书法艺术尝试,只要具备书法形质与神采追求的关联条件,是可以挖掘和探索的。这是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需要,也是民众追求美的精神需要。探索过程中,与我国书法艺术观念相比,水书书写确有难以企及之处,但借鉴并植入书法艺术的观念与技法是可行的。其一,水族与古华夏民族原是共同体,虽呈多元,但仍是同一文化体系,借鉴是完全有理据的。其二,借鉴能守正而快速地提升水书书法的水平。其三,借鉴能让水书书法更加规范发展,并获得普遍的文化艺术价值认同。
以上仅仅谈及水书书法创作的粗略思考,若要使水书呈现书法意味、营造水书书法艺术的良好氛围,还任重道远。
(责任编辑:红梅)
注:原文刊载于《中国民族美术》202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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